2026.11.01 | 5716944 | 13次围观
某小区业主刘先生遭遇了一件烦心事,因楼上住户家中水管破裂,大量积水渗漏至楼下,导致刘先生家刚装修不到半年的天花板、墙面及定制柜体多处起皮、发霉、变形,损失不小。

事发后,刘先生多次联系楼上业主协商赔偿事宜,起初对方态度尚可,承认是自家水管老化未及时更换所致,当刘先生提出按装修实际花费及修复报价共计两万余元进行赔偿时,对方却认为金额过高,只愿承担五千元,理由是“漏水面积不大,部分损伤可能是原有问题”,双方各执一词,多次沟通不欢而散,协商彻底陷入僵局。
刘先生表示,自己保留了装修合同、付款凭证及现场照片视频,也请物业到场见证并出具了情况说明,但楼上业主始终不愿共同委托第三方机构定损,物业方面虽多次居中调解,但苦于没有强制约束力,收效甚微。
法律人士指出,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,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、排水等造成相邻不动产损害的,应当承担停止侵害、排除妨碍、赔偿损失等责任,赔偿数额应按照实际损失或修复费用计算,协商不成的,受损方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,并申请专业鉴定。
刘先生已着手准备诉讼材料,希望借助法律途径打破僵局,这起纠纷也提醒广大业主,日常应留意家中水电设施老化问题,一旦发生漏水,积极沟通、主动担责才是化解矛盾的正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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