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.02.07 | 5716944 | 12次围观
监所特殊场所封闭管理下的疫情防控实践与思考

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全局中,监狱、看守所、强制隔离戒毒所等监管场所,因其人员高度密集、空间相对封闭、活动集体化的特殊属性,成为疫情防控的重中之重,一旦发生疫情,极易快速传播,处置难度极大,针对这类特殊场所实施严格、科学、精准的封闭管理措施,不仅是保障被监管人员与工作人员生命健康安全的内在要求,更是维护社会大局稳定、司法执法活动有序运行的关键环节。
封闭管理措施的核心要义与具体实践
针对监所的特殊性,其封闭管理措施主要围绕“外防输入、内防扩散”的总原则,构建多层次、全链条的防控体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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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员分类管控与动态调整:
- 工作人员闭环管理: 普遍实行干警、职工等工作人员分批分组隔离备勤、封闭执勤、居家休整的轮换模式,进入封闭执勤前,需经过规定时间的集中隔离观察和多次核酸检测,确保“干净”进入监管区。
- 新入所人员严格隔离: 对新收押、收戒、收治人员,设置专门的隔离观察区域,进行规定期限的单独关押和医学观察,并完成核酸检测、健康监测等程序,确认无感染风险后方可转入常规管理区域。
- 外部人员严控准入: 大幅减少非紧急必要的外来人员(如律师、办案人员、家属等)进入监所,确需进入的,须提供规定时限内的核酸阴性证明,并严格遵守防护、消杀和活动范围限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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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资与环境管控升级:
- 物资“无接触”配送与消杀静置: 所有进入监所的生活物资、生产物料、信件包裹等,均在指定交接区域进行严格、规范的全面消杀,并设置静置期,推行“无接触”配送,阻断“物传人”风险。
- 环境常态化消杀与监测: 增加监管区、办公区、公共区域等重点场所的日常清洁和预防性消毒频次,特别是对门把手、卫生间、食堂等高频接触部位,加强通风换气,保持环境清洁卫生。
- 垃圾与污水规范处理: 对监所产生的各类垃圾,特别是生活垃圾和废弃防护用品,进行分类收集、专业消毒和封闭清运,确保污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行,必要时进行尾水消毒监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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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部管理精细化与应急准备:
- 日常管理网格化: 缩小管理单元,尽可能以监室、班组为单位进行活动,减少不同区域、不同批次人员的交叉接触,错时、错峰安排就餐、放风、洗漱等活动。
- 健康监测制度化: 严格落实对被监管人员和工作人员每日体温监测、症状筛查制度,一旦发现发热、呼吸道症状等异常情况,立即启动应急预案,隔离观察并按规定程序处置和报告。
- 医疗救治专业化: 加强监所内医疗机构或医务室的防控能力,配备必要物资,与属地定点医院建立紧密的联防联控机制,畅通重症、急症被监管人员的“绿色通道”,确保及时救治。
- 应急预案实战化: 制定完善监所内发生疑似或确诊病例的应急处置预案,明确隔离、转运、流调、区域封控、全员检测、环境终末消毒等工作流程,并定期组织演练。
封闭管理下的挑战与应对思考
长期的封闭管理在有效防控疫情的同时,也带来一系列挑战:
- 干警职工身心压力: 长期处于封闭执勤和高强度工作状态,对干警职工的身心健康、家庭生活造成较大影响,需要建立健全关心关爱机制,加强心理疏导,合理调配人力资源,落实轮休补休和政策激励。
- 被监管人员权益保障与心理疏导: 在严格防控的同时,需依法保障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,如通信、就医、申诉等,封闭环境易引发焦虑、抑郁等心理问题,需加强心理干预和危机疏导,丰富监内文化教育活动。
- 执法办案与社会协作: 律师会见、开庭审判、办案单位提审等活动受限,需要积极探索和推广远程视频会见、网上开庭、电子送达等“非接触”式办案模式,加强与法院、检察院、公安机关的协作,利用信息化手段保障司法程序顺利进行。
- 物资保障与后勤支撑: 对物资供应链的稳定性和安全性提出更高要求,需与地方政府、供应商建立可靠的保障机制,确保生活、医疗、防疫物资供应充足、安全。
结论与展望
监所等特殊场所的疫情防控封闭管理措施,是在特殊环境下权衡安全、健康、秩序与权益后的必要之举,实践证明,严格的闭环管理是阻断疫情向监所输入扩散最有效的手段之一,应进一步总结固化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,推动防控措施更加科学化、精准化、人性化,着力提升监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,加强智慧监所建设,提高应急处突能力,不断完善在极端情况下的常态化防控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机制,从而在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中,持续筑牢监所安全稳定的坚固防线,这不仅是疫情防控的需要,更是推进更高水平平安中国、法治中国建设的题中之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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