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,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,自觉遵守防疫规定是每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,绝大多数群众能够理解、支持并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,共同构筑联防联控、群防群控的坚固防线,仍有极少数人心存侥幸,罔顾大局,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要求,扰乱了社会秩序,增加了疫情传播风险,受到了法律的严肃惩处,现将近期依法查处的几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,以期发挥警示教育作用。

故意隐瞒行程,拒不配合流调,引发传播风险 某市居民张某,在明知自身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情况下,返回居住地后未按规定向社区报备,并在后续流行病学调查中故意隐瞒相关行程轨迹和接触人员,其行为导致疫情隐匿传播,多名密切接触者被隔离,造成社会面传播风险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,公安机关依法对张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,因其行为造成的严重后果,相关部门正评估追究其可能涉及的刑事责任。
违反隔离规定,擅自外出活动 李某按照防疫要求需进行居家健康监测,期间,李某无视管理规定,多次私自外出前往公共场所聚餐、购物,造成潜在的疫情扩散隐患,社区工作人员多次劝阻无效后报警,公安机关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(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、命令)的规定,对李某依法予以行政处罚。
违规擅自营业,聚集造成风险 在某区实行临时性静态管理期间,王某经营的棋牌室违反“暂停室内密闭公共场所活动”的防疫规定,擅自开门营业,容留多人聚集,该行为严重违反了疫情防控措施,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,公安机关联合市场监管部门迅速查处,依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及相关防疫规定,对经营者王某予以行政拘留,并责令场所立即关停。
编造、散布涉疫谣言,扰乱公共秩序 赵某为吸引眼球,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,通过个人社交账号编造并散布本地区“出现大量无症状感染者未被收治”等虚假疫情信息,引发局部社会恐慌,干扰了正常防疫工作秩序,公安机关迅速查明事实,依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,以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,对赵某依法处以行政拘留。
拒不执行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在开展区域全员核酸检测过程中,周某无正当理由,连续多次拒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,经社区工作人员及防疫人员多次上门告知、劝告后仍不履行,根据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》及相关地方防疫法规,公安机关依法对周某进行警告并处以罚款,责令其立即补测。
法律依据与警示: 以上案例的处理,均严格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、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以及各级人民政府在疫情防控期间依法发布的决定、命令,对违法行为“零容忍”,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必然要求,是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防疫大局的必要举措。
疫情防控是一场人民战争,法律是打赢这场战争的坚实保障,每一个典型案例的通报与处理,都是一次深刻的法治教育,它清晰地表明:在疫情防控面前,没有局外人,更没有法外之地,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防疫规定,服从、配合各项防控措施,对于任何妨碍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,执法机关都将坚决依法查处,追究相关法律责任。
希望全社会从中汲取深刻教训,引以为戒,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,自觉遵守防疫规定,积极履行防疫责任,共同守护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,让我们齐心协力,筑牢疫情防控的法治防线,早日赢得疫情防控的最终胜利。
特此通报。
(通报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署名) (发布日期)
版权声明
本文系作者授权妙妙经验网发表,未经许可,不得转载。
